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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席律师

林圣全律师 林圣全律师,1987年毕业于广东省外语师范学校大专部,主修英语5年。在校期间曾任班长、团支部书记、校学生会副主席及校男子排球队队长等职务。1987年7月—1989年3月在海南省澄迈中学任教英语,其间曾获“澄迈县... 详细>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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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姓名:林圣全律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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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险法

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理解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》第六十五条“自杀”含义的请示的答复(2002.3.6)

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理解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》第六十五条“自杀”含义的请示的答复


(2001)民二他字第18号



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:

你院(2001)赣经请字第3号关于如何理解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》第六十五条“自杀”含义的请示收悉,经研究答复如下:

本案被保险人在投保后两年内因患精神病,在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情况下溺水身亡,不属于主动剥夺自己生命的行为,亦不具有骗取保险金的目的,故保险人应按合同约定承担保险责任。


此复 

2002年3月6日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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